这篇短文力图澄清基督徒是“蒙恩的罪人”还是“蒙恩的新人”之争议。我们本着唯有圣经的原理,靠圣灵的内在感动来探讨。
1)支持信基督徒是新人的经文
加拉太書 2:15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17 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麼?斷乎不是!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21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哥林多后书 5 :17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18 一切都是出于神,他借着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又将劝人与他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 哥林多前書 15:10 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
2)支持信了以后还是罪人的经文
对比保罗的自述,许多人认定保罗自称是罪人的罪魁,而且那个“是”现代时,说明蒙恩的人还是罪人呢!提摩太前书 1: 13 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做的。 14 并且我主的恩是格外丰盛,使我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 15 “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 16 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做榜样。
尤其是“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的“我是”是现代时态。也就是说我保罗现在还是大罪人。这个说法与保罗的自陈(加2:17)是明显抵牾的。常见的说法是:保罗信得越深,越觉得罪恶深重。因为律法是使人知罪的。
所以,许多人各执一词,陷入相争。难道保罗是自相矛盾的吗?非也。问题不是保罗,而是长期以来不严谨的翻译带来的!
3)正本清源的尝试
我们肯定提前1:15中,“我是”是现代时。可是在翻译学上,翻译家带着自己的神学而润色原文。引起许多的歧义。关键在一个指代名词有歧义.
希腊原文
1:15 πιστὸς ὁ λόγος καὶ πάσης ἀποδοχῆς ἄξιος ὅτι Χριστὸς Ἰησοῦς ἦλθεν εἰς τὸν κόσμον ἁμαρτωλοὺς σῶσαι ὧν πρῶτός εἰμι ἐγώ
逐字翻译为中文如下
此话乃信实的、且尊贵的、为众人接受的,即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在此我为首。
ὧν πρῶτός εἰμι ἐγώ(在此我为首)。
英文的翻译普遍把“在此”hos 挂在罪人上,翻为“在罪人中我为首”。
其实“在此hos”也可以理解为“在它,在那,在谁,他的,在事,在此处”
在新约中的用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使用。就跟中文的“此”或“其”一样。熟悉英文的人可以看看hos 的英文翻法:
which (418x), whom (270x), that (139x), who (87x), whose (52x), what (40x), that which (20x), whereof (17x), miscellaneous (346x).
英文普遍把“此”理解为“此人”, 所以意思变成:
此话乃信实的、且尊贵的、为众人接受,即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在此(人群)中我为首。
我选列不同的英文翻译如下:
This is a faithful saying, and worthy ofall acceptation, that Christ Jesus came into theworld to save sinners; of whom I am chief. (KJV 英王钦定本 1769)
This is a trustworthy saying, and everyoneshould accept it: “Christ Jesus came into the world to save sinners”—and I am the worst of them all. (NLT 新生活翻译本 2007)
The saying is trustworthy and deserving of full acceptance, that Christ Jesus cameinto the world to save sinners, of whom I am the foremost. (ESV 英语标准译本, 2016)
和合本(1919)翻译为
此话信实的、而且尊贵的众人接受,即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在此(罪人)中我为(罪)魁。(括号中的字为译者添加)
到了最新的英文版中,魁成为坏。
此话信实的、而且尊贵的众人接受,即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在此(罪人)中我为最(坏)。
不同的中文译本也一样,罗列如下
1 | 新譯本經文 |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值得完全接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 |
2 | 恢復本經文 |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值得完全接受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 |
3 | 現代中文譯本1995版經文 | 「基督耶穌降世的目的是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靠、值得完全接受的。我是罪人中最壞的一個, |
4 | 思高譯本經文 | 這話是確實的,值得完全接納:就是基督耶穌到世界上來,是為拯救罪人;而我就是其中的魁首。 |
5 | 呂振中譯本經文 | 有一句話是可信可靠,是全然値得悅納的,就是:『基督耶穌到世界上來、是要拯救罪人』;其中的罪魁呢、我就是; |
合理的解释就是:我们完全可以把 ὧν πρῶτός εἰμι ἐγώ(在此我为首),理解为在耶稣基督拯救罪人这些个案中,我是最大的案例。
- 我以前罪大恶极,逼迫教会的(1:13)
- 我现在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 (1:14)
- 神以此为案例来最大化显示他的恩典
于是16节就水到渠成了。
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个大案中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做榜样。和合本沿着罪魁的思路,在1:16中加入罪魁,其实是不合理的,
1:16 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這罪魁,和合本添加)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做榜样。
反观英文版,没有这么夸张。However, for this reason Iobtained mercy, that in me first Jesus Christ might show all longsuffering, asa pattern to those who are going to believe on Him for everlasting life. (NKJV)
且看,我保罗对于自己的状况充满了感恩、豪迈之情
1:14 并且我主的恩是格外丰盛,使我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
我保罗生命的转变是最大的,这与加拉太书2:15-21, 哥林多后书 5 :17,哥林多前書 15:10 的表述是一气呵成的!保罗有内心的纠结吗?我看不出!保罗是蒙恩的罪人,还是蒙恩的新人?答案是不言而喻的。那么,你自己如何看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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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牧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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